12月25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河南省質量強省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擬授權使用“美豫名品”企業名單的公示》,擬授權128家企業使用“美豫名品”,其中有5家酒類企業上榜。這也表明豫酒振興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2023年2月,河南省政府印發《關于實施品牌發展戰略推進“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3年內培育一批管理科學規范、競爭力不斷提升的“美豫名品”,打造一批國內、國際知名的河南品牌。到2035年,河南品牌綜合實力要進入全國前列。
根據《實施意見》、《河南省“美豫名品”公共品牌管理辦法(暫行)》(豫質強辦〔2023〕15號)要求,河南省質量強省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了“美豫名品”評價認定工作。經企業自愿申請、省轄市級政府推薦(行業主管部門)、資格審查、品牌價值評價、專家委員會評議、會議審定等程序,擬授權128家企業使用“美豫名品”。現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12月25日至12月31日。
5家擬授權使用“美豫名品”的酒類企業分別是:(三門峽市)河南仰韶酒業有限公司,主營產品:仰韶彩陶坊系列產品;(鄭州市)金星啤酒集團有限公司,主要產品:金星啤酒;(商丘市)河南皇溝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主營產品:皇溝濃香型白酒;(洛陽市)洛陽杜康控股有限公司,主營產品:酒祖杜康小封壇、酒祖杜康12窖區酒;(南陽市)賒店老酒股份有限公司,主營產品:賒店青花系列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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