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新型工業化是關鍵任務,新型城鎮化是必由之路。推進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深度協同,既是落實新發展理念、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足基本國情、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支撐。應聚焦“進程同步、動能互促、供需平衡、要素適配、空間耦合”,充分發揮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深度協同的倍數效應,為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提供持續動力和堅強保障。
一、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協同的學理基礎
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協同,既體現了傳統意義上工業化與城鎮化良性互動的思想精髓,也蘊含了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四化”同步的內涵實質。
符合世界現代化發展的普遍規律。工業革命以來,世界各國現代化都經歷了以工業化為主要內容的經濟結構轉變、以城鎮化為主要內容的社會結構變遷,工業化與城鎮化協同是一個國家現代化發展的必然過程。馬克思、恩格斯通過對歐美等西方國家現代化歷程的觀察和研究指出,工業化是推動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發展的動力,是現代化的首要內容。資本主義大工業的出現使“現代化的工業城市像閃電一般迅速地涌現出來”,同時城市發展帶來人口、生產工具、資本和需求的集中,為工業化快速推進提供更多勞動力供給、更廣闊市場、更便利交通和更低成本。西方城市經濟學運用專業化分工、規模經濟和集聚經濟等理論闡釋了工業化與城鎮化的互動發展。西方發展經濟學從社會經濟結構變化視角聚焦發展中國家開展研究,劉易斯二元經濟模型、錢納里和賽爾奎因結構變革理論等認為,工業化演進導致經濟結構由農業向制造業和服務業轉換,這一過程同步伴隨勞動力從農村向城市的轉移。總結而言,城鎮化和工業化相伴相隨、相輔相成,是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基本動力,是衡量一個國家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志。
體現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與西方發達國家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信息化“串聯式”的發展過程不同,我國現代化要后來居上,必然是“并聯式”的發展過程。區別于傳統工業化、城鎮化道路,新型工業化道路要求“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新型城鎮化道路要求“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布局、生態文明、文化傳承”。黨的十八大提出,推動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黨的十九大強調,推動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黨的二十大明確,到2035年基本實現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的目標要求,新型工業化和新型城鎮化已進入協同發展的新階段。新型工業化是新質生產力驅動的工業化,通過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對象的優化組合為新型城鎮化提供原動力;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本的城鎮化,通過人口優化、空間優化、要素優化、制度優化等為新型工業化提供驅動力。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互為前提、互相促進,二者的內在機理緊密關聯、目標動力耦合交織、業態載體融合互嵌,必然要求雙方協同互動、動態優化、提質增效。
二、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協同的歷史演進
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用幾十年時間走完西方發達國家幾百年走過的工業化歷程,同時也經歷了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鎮化進程。我國工業化與城鎮化道路,既遵循世界工業化、城鎮化發展的一般規律,也依托本國國情、形成中國特色,且在不同的歷史階段表現出明顯的時代特征。
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前。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實行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1964年以后在中西部地區全面開展“三線建設”,“鋼城”攀枝花、“煤都”六盤水、“汽車城”十堰、“鎳都”金昌等一批新興工業城市蓬勃興起。但由于勞動密集型輕工業發展滯后、社會創造的就業機會有限,加之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限制了農村勞動力向城市流動,城鎮化進程緩慢。1952-1978年,我國工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GDP)比重由17.6%提高到44.1%、年均提高1個百分點,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由12.5%提高到17.9%、年均僅提高0.2個百分點。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工業化與城鎮化完全由政府主導、缺乏市場機制,城鎮化長期滯后于工業化。
改革開放后到新世紀初。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產業重心由優先發展重工業轉向輕工業與重工業全面發展。這一時期,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吸引大量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小城鎮成為就地城鎮化的重要載體。與此同時,由小城鎮逐步擴大到中小城市的戶籍制度改革逐步展開,相應的就業、社保、企業財稅、投資信貸等一系列制度改革激發了市場活力,為城鄉要素流動創造了市場條件。1979-2000年,紡織服裝和電子及通信設備制造成為重要支柱產業,工業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在40%左右,非農就業占比由30.2%提高到50.0%、年均提高0.9個百分點,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由19.0%提高到36.2%、年均提高0.8個百分點。這一階段,工業化與城鎮化發展得益于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但由于農民工“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現象普遍,城鎮化處于起步階段,仍滯后于工業化。
新世紀初到黨的十八大前。2001年我國成功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隨著戶籍制度逐步放開,大規模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向生產效率更高的地區和產業,東部沿海地區勞動密集型出口加工業高速發展,快速成長為“世界工廠”。出口導向型工業化,加之1998年住宅商品化改革后城鎮開發建設進入快車道,推動我國城鎮化加速發展。2001-2012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由37.7%提高到53.1%、年均提高1.4個百分點,非農就業占比由50.0%提高到66.5%、年均提高1.5個百分點,為工業化提供了巨大的發展空間和市場需求,直接帶動了原材料和裝備制造等重化工業的快速發展。2012年我國工業增加值突破20萬億元大關,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超過第二產業。這一階段,勞動力和資本要素投入驅動工業化和城鎮化高速發展,工業化為城市人口集聚和資本積累提供產業支撐,城鎮化為工業規模擴大和升級換代提供龐大的勞動力和市場需求,工業化與城鎮化協同互促作用不斷強化。
黨的十八大之后。我國工業化與城鎮化由外延增長向內涵提升、由速度型向質量型增長轉型。新型工業化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東部沿海地區裝備制造、石油化工等資金和技術密集型產業轉型升級步伐加快,中西部地區持續承接新興產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轉移,深刻影響人口流動趨勢和城鎮體系格局。新型城鎮化以提高質量為導向,實現1億多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范圍持續擴大,城市建設發展成效顯著,為工業化提供了巨量投資和消費需求。2012-2023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由53.1%提高到66.2%、年均提高1.2個百分點,非農就業占比由66.5%提高到77.2%、年均提高1個百分點,工業增加值占比由38.8%下降到31.7%,服務業增加值占比由45.5%提高到54.6%。這一時期,工業化與城鎮化速度逐步放緩、質量明顯提升,發展動力由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產業集群和城市群、都市圈成為工業化與城鎮化主要形態,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走向更高水平協同發展。
三、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深度協同的實踐要求
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我國已由工業化長期支撐城鎮化、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轉向深度協同發展階段,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互促共進更加緊密高效。
要更加注重進程同步。1978—2023年,我國人均GDP由385元提高到8.94萬元,工業增加值占全球比重由3.4%提高到30%以上,三次產業結構由28∶48∶24調整到7∶38∶55,就業結構由71∶17∶12調整到23∶29∶48,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由17.9%提高到66.2%,總體進入工業化后期和城鎮化快速發展后期,工業化進程與城鎮化進程基本協調,城鎮化滯后現象明顯改變。但從區域結構看,各地區工業化、城鎮化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仍較突出,總體呈現東部、中部、西部逐步降低的梯度差距。一方面,以長三角、珠三角為代表的東部城市群地區處于城鎮化后期和后工業化時期,應強化新型城鎮化對新型工業化的引領作用,更好發揮創新創業創造外溢效應和人力資本積累效應,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區相當一部分城市仍處在工業化前中期、城鎮化快速發展前中期,住房、教育和醫療等公共服務帶動的城鎮化進程較快,本地工業化發展相對滯后,應更好發揮新型工業化對新型城鎮化的帶動作用,加快建設以先進制造業為骨干的現代化工業體系,因地制宜培育特色產業,筑牢農業轉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鎮化的產業支撐。
要更加注重動能互促。我國工業化與城鎮化正處于轉型提質的關鍵時期,工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步伐加快,產業科技創新能力持續提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成為工業增長的重要動力。當前,95%以上城市已取消落戶限制,國家明確的81項基本公共服務中,農民工等非戶籍常住人口可均等享有約70%的項目,城市功能品質不斷提升,工業化和城鎮化的質量效益持續提高。但新型工業化仍然面臨核心技術缺失、價值鏈位勢偏低等問題,新型城鎮化面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動能下降、質量不高等難點堵點,制約互促效應發揮。一方面,中西部地區工業化帶動城鎮化能力不足。中西部省市近年來制造業就業絕對規模與就業份額同時出現了下降,工業吸納就業能力減弱,生活性服務業成為吸納就業最大“容納器”。另一方面,人口流入量較大城市的重點領域公共服務供給滯后,城鎮化支撐工業化尚不充分。當前有1.7億進城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尚未在城鎮落戶,其中50%以上集中在35個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尚不能平等享有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會保障等重點領域基本公共服務,制約了人力資本提升和產業轉型升級。
要更加注重供需平衡。工業化創造供給,城鎮化創造需求,“內部可循環”是大國經濟的重要特征。新型城鎮化規模擴大和質量提升將形成一個巨大的潛在市場,從而拉動對工業產品的巨大需求,促進產業鏈整體升級,實現新供給與新需求高水平動態平衡。當前我國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供需循環還不暢通。從供給看,工業內部結構與消費結構升級趨勢不匹配。新型城鎮化推動居民消費結構由物質型消費向服務型消費升級,對多樣化、高端化、個性化產品的需求快速增長。但從工業產業結構看,價值鏈的高端環節發展不足,特別是生產性服務業占GDP比重30%左右,高品質、個性化、高復雜性、高附加值的產品供給不足,難以滿足新型城鎮化帶來的新需求。從需求看,城鎮化蘊含的投資和消費潛力尚未充分釋放。當農民進城轉為市民后,隨著工資收入的提高和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的享有,消費需求將得到釋放。根據城鄉居民年均消費支出差距測算,城鎮化率每增長1個百分點,每年可新增2000多億元的消費需求。同時,農民進城定居,既帶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投資需求,還能激發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設等城市更新方面的投資需求,以更強勁的社會總需求支撐新型工業化發展。
要更加注重要素適配。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由要素驅動轉向創新驅動,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發展所需的要素結構也相應發生變化。一是產業轉型升級增加高技能勞動力需求。近年來我國農民工總量增速持續下降,其中七成為初中及以下學歷、三成為50歲以上,難以匹配產業發展新需求,導致就業結構性失衡,也進一步制約產業轉型升級。二是土地資源配置與人口流動方向空間錯位。一些經濟發展較好、人口大量流入的地區建設用地指標緊張,導致新項目落地困難、住宅用地成本升高,增加了市民化居住成本。而部分經濟落后、人口持續流出地區由于區位不佳、產業基礎薄弱,招商引資難度較大,產業園區和廠房低效利用現象突出。三是技術創新和數據要素成為重要變量。目前,以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生物技術等為代表的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加速推進,技術創新和數據要素推動工業向智能化轉型、城市向智慧化發展。
要更加注重空間耦合。我國產業與人口“大集中、小分散、網絡化”總體格局基本形成,制造業布局呈現以城市群、都市圈和重要交通通道為依托的“組團蔓延—帶狀擴散—網絡聯結”趨勢,城鎮化布局呈現以城市群、都市圈為依托的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格局,人口和產業向城市群、都市圈等優勢地區集聚態勢明顯。當前,19個城市群承載全國75%以上的人口、85%以上的GDP,45個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多分布在城市群、都市圈范圍內,城市群、都市圈正在成為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協同發展的重要空間載體,但其內部產業結構和城市功能結構之間還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協調。一是區域產業分工協作格局尚未形成。城市群、都市圈具有在更大空間統籌構建全產業鏈的能力,推動各城市形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補、錯位發展的產業協作格局,進而支撐城市自身優化發展。目前,我國多數城市群、都市圈分工協作不夠,低水平同質化競爭嚴重,導致城市間產業結構趨同現象明顯,大中小城市產業鏈互補支撐較難實現。二是產城不相融合,城鎮服務功能配套落后。部分工業城市、產業園區等工業化發展明顯領先于城鎮化進程,工業產出快速增長,但城市功能布局不合理,生產性和生活性服務配套設施和城市治理能力缺失,導致產業因缺乏城市功能配套而“孤島”化。
四、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深度協同的實現路徑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必須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構建產業升級、人口集聚、城鎮發展良性互動機制”。推進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深度協同,要堅持“四化”同步的總體要求,深刻把握基本規律和演變趨勢,以高質量協同發展新成效助推中國式現代化。
堅持互促共進,全面增強產業支撐能力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一是保持工業制造業占比基本穩定,以鼓勵設備更新和技術升級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以產業基礎再造工程和重大技術裝備攻關工程鞏固延伸優勢產業,以推動制造業高端智能綠色發展培育壯大新興產業,以培育產業生態并豐富完善應用場景布局未來產業,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二是促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做強做優高端裝備、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等先進制造業,大力發展工業設計、工業互聯網、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在中高端消費、綠色經濟、共享經濟、健康經濟等領域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三是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加快放開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推動人口大量流入城市,建立健全與居住、社保年限掛鉤的緊缺公共服務梯度享有機制,促進農業轉移人口穩業安居。四是提升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與投資力度,有序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打造15分鐘便民生活圈和社區全覆蓋網格化管理體系,建設宜居、韌性、智慧城市。
深化區域協作,構建優勢互補的產業發展和城鎮體系空間布局。一是以全國干線交通骨架為牽引,以擴大內需為導向,依托“兩橫三縱”城鎮化戰略格局推進重大生產力布局優化和跨區域產業聯動發展,規劃布局縱橫上下結合、產業梯度轉移、橫向多層次合作的制造業布局體系。二是提升城市群、都市圈與產業集群耦合水平,建立健全多層次協調機制和成本共擔利益共享機制,統籌推進城市間產業分工協作、要素資源配置、創新平臺培育等,促進各類要素合理流動和高效集聚。三是加強產業備份和承接轉移,推動在中西部地區建設一批產業配套能力強、承載空間大的戰略腹地城市,利用地帶間的產業梯度和城市間的產業協作,促進產業向中西部地區有序轉移。四是提高產業園區產城融合水平,持續完善產業園區功能配套,加大對園區及周邊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公寓、子女托育場所、休閑娛樂健康服務等設施建設的投入,推動向新型產業社區轉型。
強化載體支撐,因地制宜培育建設一批人口和產業集聚新空間。一是推動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區加快向外圍縣市疏解一般性制造業、區域性物流基地等功能和設施,加快發展科技含量高、知識資本密集、綠色低碳環保的高端制造、工業設計、研發孵化、總部經濟等都市工業。二是支持引導基礎條件好、消費潛力大、國際化水平高的城市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鼓勵各地發揮特色資源優勢,積極發展網紅消費、跨境電商、首店經濟等新型業態模式,培育形成一批專業特色化區域性消費中心城市。三是鼓勵資源型城市以城市更新為契機,適度引導老工業區、老城區用地改造為商業辦公、文化娛樂或居住用地,加強城市工業遺跡的活化再利用,創新發展工業設計和工業旅游。四是支持引導中西部人口規模較大、城鎮化率較低的潛力縣(市、區),統籌資源環境、要素稟賦、產業基礎、能耗雙控和雙碳目標,與東部沿海地區采取共建跨區域產業合作園區、發展“飛地經濟”等多種合作模式搭建承接產業轉移平臺。
加強制度保障,持續優化生產要素供給、流動與配置效率。一是超前謀劃著力加強人力資本供給,深化產科教融合改革,鼓勵建設新型產業研發機構和創新運營機制,支持高校和職業院校圍繞現代化產業體系需要優化學科專業布局,與行業頭部企業以“校中廠”“廠中校”等形式共建現代產業學院和實習實訓中心,培育高素質高技能人才隊伍。實施新一輪農民工技能提升行動,聚焦用工緊缺行業和新業態新模式行業的需求,大規模開展訂單式、定向式及項目制技能培訓,提升存量人力資本水平。二是強化科技創新引領示范和放大效應,推動新技術與優勢產業改造、新興產業培育、未來產業布局的深度融合,不斷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和全要素生產率,塑造新質生產力與新型城鎮化發展新優勢和新動能。三是促進要素配置與人口流動、產業需求相匹配,深化“人地錢掛鉤”配套機制改革,在資金投放、建設用地指標、公職人員編制等方面對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予以重點支持。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引導人才、資本、技術、信息、數據等創新要素向實體經濟特別是制造業集聚,促進創新要素有序流動和高效配置。
(作者系國家發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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