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的行政許可文件顯示,塔城金融監管分局核準徐宏江新疆塔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疆塔城農商銀行”)副行長任職資格,要求擬任人應自本批復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擬任人如未在規定期限內到任,本批復文件失效。批復時間為2024年8月8日。
公開資料顯示,新疆塔城農商銀行成立于1989年,前身為塔城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注冊資本2.19億元。該行2023年實現營業收入3.30億元,同比增長1.39%;實現凈利潤0.75億元,同比下降10.26%。截至2023年末,該行總資產73.11億元,不良貸款率1.49%,資本充足率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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