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的行政許可文件顯示,新疆金融監管局同意籌建新疆克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疆克州農商銀行”),并要求籌建工作應自批準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小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提交開業申請,籌建期內不得以擬設機構名義從事任何金融業務活動。批復時間為8月5日。
新疆金融監管局要求新疆金融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其關聯方應嚴格履行《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新疆金融投資公司等企業投資入股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有關事項的批復》(銀監辦發〔2009〕140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新疆金融投資公司投資入股新疆農村信用社有關事項的批復》(銀監辦發〔2011〕202號)相關要求及承諾事項,持續改善自身經營指標,確保股東資質符合要求;繼續出具書面承諾,不向投資機構派出董(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干預投資機構經營,不改變投資機構服務“三農”的市場定位,不從投資機構謀取股權收益之外的其他利益。
公開資料顯示,克州農商銀行由阿圖什市聯社、阿克陶縣聯社、阿合奇縣聯社、烏恰縣聯社4家農村信用社以新設合并方式組建,資本凈額達9億元,資產規模達75億元,是新疆農村信用社第二家以地州為單位的統一法人農商銀行。克州農信社組建統一法人農商銀行改革于2023年7月啟動,新疆克州農商銀行力爭2024年9月底掛牌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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